通知公告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机关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和《上海市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

2024年02月20日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水平,规范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监管,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12版)》《上海市党政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2012版)》等2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形成《上海市机关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以下简称《机关物业服务合同》)和《上海市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以下简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推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2月1日起,本市各级机关均可在物业服务与食堂餐饮服务的购买中使用《机关物业服务合同》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也可参照《机关物业服务合同》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自行制定合同文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各单位应做好《机关物业服务合同》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的宣传、推行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机关物业服务合同》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附件:1.上海市机关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

2.上海市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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