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2017年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02月23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务门户网站(www.shjg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23113585)。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使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局中心工作,服务于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大局。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主动公开率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制作局发公文109件,其中主动公开34件,主动公开率为31.2%(2016年主动公开率为51.3%,2015年主动公开率为50.8%,2014年主动公开率为36%,2013年主动公开率为14.1%,2012年主动公开率为13.3%);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各类信息151条。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OA办公与政务公开一体的信息审核平台,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依法、按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2017年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1件为网络申请。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倪一飞同志亲自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就做好工作提出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局办公室牵头、局系统各部门(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加强业务培训,每年举办一次集中培训,增强局机关公务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二)完善公开渠道,加强公开力度

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优化局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解读《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在《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本市主流媒体解读办法有关情况,编制办法释义,加大对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按照市统一要求,认真履行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依法必须公开采购招标的项目,均按照本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及时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采购招标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更新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工作动态和局发公文等信息,加大我局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为公众了解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窗口和渠道。

(三)加强数据公开,推进资源共享

按照“互联网+机关事务”思路,加快推进局智慧平台开发,整合信息资源,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保障行政权力运行与形势任务变化、法规政策要求和机关事务职能需要相适应,及时对局行政权力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梳理工作的精神,按照“一事一码”要求,梳理审核市、区两级机关事务审批事项对应关系,形成本市机关事务部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完善我局接入本市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办理地点、行使层级、形式内容、审批条件和审批证件等办事指南要素内容。

(四)严格落实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由公文起草部门提出公文信息公开意见,局办公室在公文审核时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初审,局领导签发公文时最终确定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并在每件公文上进行标注。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办理转办事项,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积极做好向市档案馆政府信息移交工作,及时移交各类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包括主动公开公文34件,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决算等信息22条,上勤、上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信息2条,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1件。主要涉及政策发布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6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还需进一步修改补充、调整和完善,确保公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方面内容,积极探索推进有关内容的公开,以更好地让社会各界了解有关内容;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对照考核评估指标,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架构,调整完善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充实相应内容,更新服务事项,增强互动功能。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公信力。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内容,提高局发公文、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方便服务对象了解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三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理顺关系,保证信息的有效组织、发布和及时更新,稳步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基础工作抓实、抓好,逐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说明。

以下附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