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2021年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04月15日

2021年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推我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强化与上海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信息传播新媒体矩阵效应。持续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对年度重点工作公开事项进行分类细化落实。按照要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更新完善机关事务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维护。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落实“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把好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强化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形式多样、清晰易懂、精准推送。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二、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健全形成互动工作机制

(四)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三同步”要求,做好机关事务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工作。遵从“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明确解读重点,提高解读质量,探索选用图表图解、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准确阐释政策意图和内涵,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

(五)抓好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由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对通过网上领导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诉求,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探索建立机关事务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机制,主动快速引导公众关切,赢得理解支持。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听取利益相关方诉求,确保政策出台质量和效用发挥。围绕主责主业,做好“绿叶工匠”培育、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等工作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路径,拓展访谈类节目宣贯效用,实时反馈解答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获取的权威性、广泛性和便利性。

三、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七)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在政务公开工作全链条管理、纵深发展等方面抓好顶层设计和推进落实。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八)强化培训学习和工作监督。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更好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积极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检查,避免流于形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九)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充分学习、借鉴外单位的优秀创新案例和成功经验做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融合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报道等途径,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