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9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2023 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机关运行保障信息公开的公开率和透明度,着力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助力我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发布《2023年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机关事务领域政府信息,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局年度重点工作的衔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发布信息。2023年,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进行答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申请事项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深化重点领域决策和执行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内容实。组织修订《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同步起草《市机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途径、细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便民服务原则,通过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时限以及工作要求,增强各部门、单位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发布能力、解疑释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提高机关运行保障治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强化专人专责,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错误。着力建设政务新媒体,用好“上海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有力提升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年度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全程跟踪督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开展考核、评议。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落实,其他处室、单位配合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仍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质效还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我局将根据国家和本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强化监管,加强指导,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助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内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办理建议提案6件,已按时办结并按规定公开。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23113513)。

解读:一图读懂《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