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用房与人防设施处

2017年09月20日

(一)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本市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级机关、区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数据档案。

(三)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使用调配;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审核和组织实施,以及作为业主方承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核市级机关、区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等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

(五)负责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维修计划和项目等提出审核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的维修工程。

(六)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市级机关人防设施规划,督促做好市级机关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