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03月05日

2020年市机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转变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便民利民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2020年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二是做好有关建议提案、信访工作。认真走访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办理进程。妥善办理市民热线12345工单,解决市民合理诉求。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完成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修订工作。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健全审批机制。

(二)发挥制度效能,科学构建机关事务“纲目科”制度规范体系

一是开展文件梳理,形成“纲目科”制度体系。将完善“纲目科”制度体系列为年度局重点工作,编制配套文件梳理指南。二是统筹文件管理,提高文件“制修订”质量。建立健全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立项、编制、审核、实施、评估“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民法典出台后有关文件清理工作。对标民法典要求,完成局合同标准化文本的修订升级。四是加强风险防控,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加强局法治职能建设,完成局多件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局公职律师、局合同专管员机制,积极发挥局法律顾问专业优势。

(三)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水平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健全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机制,与市财政局共同完成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在后勤服务监管方面,制定印发制度标准,建立健全集中办公点服务监管机制。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建设,完成具体标准的拟制。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出台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实施办法,完成相关标准编制工作。在安全保卫方面,督导市政府各集中办公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编写印发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成多项标准编制。在受托监管企业深化改革方面,围绕“融、整、混”改革总方向,分类施策、推进改革。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垃圾分类方面,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

(四)加强法治培训,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先后选送多人次参加各类培训,接受相关法治课程的专题学习。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普法讲座,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公务员集中学习平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五)重视普法宣传,推进数字化线上宣传教育活动

持续开展“12·4”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线上法治宣传活动,并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上海机关事务”公众号、“上海后勤”APP等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推送。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发挥引领作用,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职权法定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新时代上海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深入基层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探索推进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立法工作,确保机关事务职权法定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优化制度供给,不断健全机关事务制度体系

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目标,全面深化机关事务“纲目科”制度体系建设。对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局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制定、培训与实施、评估和清理等的全面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文件制定必要性”论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的期限和程序要求,打造制度供给的“精品意识”,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机关事务制度规范法律层级明显提高。

(三)落地执行见效,形成机关事务标准化常态机制

贯彻落实国管局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要求,持续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动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助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优化完善上海机关事务标准框架,编制标准化体系以及各分项标准目录;开展新标准的制定、论证、审查、发布,以及已发布标准的宣贯培训、使用实施与修订完善;完成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调研论证、修改发布等工作。

(四)对照民法典要求,强化合同管理及风险防控

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用高度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合同管理,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合同主体责任,优化内部审核机制,发挥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局合同专管员队伍的积极作用,促进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保障服务供给,对照民法典的法律精神和具体法条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特点编制好局合同标准化文本,提高合同质量。三是严格操作规范,增强合同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持续发挥效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发挥好“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助力打造高素质法治专业队伍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增强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把法治学习与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专业化需求结合起来。加大法治专业干部队伍建设,依托复旦大学上海机关事务研究中心等高校优质资源,组织法治专题培训班,提升机关事务系统整体法治工作水平,为新时代机关事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