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管委各部门、各单位,上勤集团、上展集团:
为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沪法宣办〔2021〕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印发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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