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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3年07月08日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管委各部门、单位,上勤集团、上展集团:

现将《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522

(公开情况:主动公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直属机关党委、法规处(研究

室)牵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法规处(研究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局工会、局团委)牵头)

(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部门、各单位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局办公室牵头)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法规处(研究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事处(老干部处))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处(审计室)、国资处)
    (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资处)

(十)《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房设处)

    (十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车管处)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节能处)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监管处(指导处))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保卫处)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二)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服务保障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单列专章、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作为机关事务工作最重要的制度供给、最基本的治理方式,全面推动机关事务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机关事务普法工作的系统性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持续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动态调整机关事务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局法治工作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加强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局系统普法宣传队伍,明确公职律师的普法责任,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方式,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统一领导、系统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关事务普法工作格局。落实法治考核评估,根据有关规定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将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打造上海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法治工作品牌

充分依托“上海城市法规全书”系统、“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要及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讲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内容。在行政审批、行政应诉、信息公开、信访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普法”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四)分层分类加强法治教育引导

在局系统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广大领导干部职工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聚焦“关键少数”,适时组织开展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基层党组织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宪法宣传活动。在机关运行保障有关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五)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通过在局门户网站上海后勤APP等开设专栏,定期更新相关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活动。针对涉及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相关人员、专家学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