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工作,并对区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三)承办住沪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住房保障和修缮工作,并做好相关经费预算工作。
(四)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本市部级干部住房资源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本市部级干部住房的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市部级干部住房修缮费、物业管理费和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负责本市部级干部宿舍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局属住宅房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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