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确定后勤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
(二)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三)负责对本市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编制纳入局预算的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后勤服务项目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采购。
(五)负责对本市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进行指导评价,组织开展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六)负责协调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七)负责推进、深化本市机关后勤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市级机关后勤改革后续相关事宜。
(八)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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