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拟订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计划,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协调推进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二)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局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选拔、考核以及干部监督管理等;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
(三)负责局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公开招聘方案和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局受托监管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
(四)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人员教育培训。
(五)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和先进评选、表彰奖励等。
(六)负责局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等;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局受托监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管理。
(七)负责局老干部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推进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保障。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八)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做好干部人事(人力资源)管理。
(九)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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