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局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发展规划,做好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工作。
(三)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编制局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局工作经验交流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领导讲话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
(五)负责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六)负责局政策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开展局政策文件清理、评估及汇编等工作。
(七)负责《上海后勤》杂志的管理和编发工作。
(八)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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