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暨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沪爱卫会〔2024〕2号)精神,推动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有效开展,倡导文明健康行为,改善机关环境卫生质量,市机管局联合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市爱卫办,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机关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4年市级机关爱国卫生月活动以“优化健康环境,培育健康行为”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24年市级机关爱国卫生月活动于3月20日启动,至5月10日结束,为期52天。
三、主办单位
市机管局、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市爱卫办。
四、职责分工
(一)市机管局负责市级机关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组织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爱国卫生工作。
(二)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负责市级机关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宣传策划、氛围营造、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市爱卫办负责指导市级机关爱国卫生月活动。
(四)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发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物业、餐饮等后勤服务单位负责服务场所的爱国卫生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活动开展(3月20日-5月10日)
1.开展以防蚊灭鼠为重点的春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3月20日-4月10日)
开展春季灭鼠和早春蚊虫控制,是降低夏秋季鼠、蚊密度的关键措施之一,各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防蚊灭鼠为重点的春季病媒生物防治行动。坚持全面整治办公环境卫生,清除控制蚊蝇孳生环境,强化日常巡查和自查自纠,对发现成蚊、成蝇较多的区域实施集中消杀,确保减少第一代蚊蝇繁殖。以绿地、地下积水空间和垃圾收集设施为重点场所,督促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治措施。动员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办公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室内室外积水,铲除蚊虫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2.开展以培育健康行为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周专项活动。(4月11日-4月19日)
各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要以春季健康教育核心知识要点为主要内容,加大对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健康理念。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广泛传播“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规律作息、适量运动、心态乐观、合适膳食、“三减三健”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3.开展以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卫生环境改善专项行动。(4月20日-5月10日)
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
(1)组织集中办公点物业、餐饮等后勤服务单位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积存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
(2)督促各入驻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制度,进行办公区域的卫生大扫除工作,清理办公和生活场所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其他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
(1)其他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清理积存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其他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物业、餐饮等后勤服务单位对服务场所开展大扫除,确保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二)总结宣传
1.及时宣传报道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活动开展和取得成效情况。
2.汇总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并报市爱卫办。
(三)形成长效机制
倡议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利用本次活动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培养个人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创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附件:1.“优化健康环境,培育健康行为”市级机关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倡议书
2.春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 电话:23111111
工作时间:9:00—18:00 (国定节假日除外)
沪ICP备:2021016245号-2 |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106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565号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 电话:23111111
工作时间:9:00—18:00 (国定节假日除外)
沪ICP备:2021016245号-2 |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106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565号